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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况通报
一孙*在肥城市世纪花园小区二号楼内,利用民房开展违规学科类校外培训活动,涉嫌违反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》第十八条等有关规定。二欧**教育培训学校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,在泰山区丽景花园3号商业楼5层教室内,组织学生开展违规学科类校外培训活动,涉嫌违反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》第十七条有关规定。三众*智慧托管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,于泰安市泰山区岱道庵路彩虹花园东南侧商业楼内,以托管名义开展违规学科类校外培训活动,涉嫌违反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》第十七条等有关规定。四
泰安百*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,于泰山区岱庙街道虎山路115号商业楼内,以借书阅读名义开展违规学科类校外培训活动,涉嫌违反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》第十七条等有关规定。
联合检查组当场责令其停止违规培训行为,问题线索已移交相关县市区教育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。
泰安市教育局将坚决贯彻“双减”工作要求,持续加强执法检查力度,打击各类隐形变异违规学科培训行为,切实保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,维护良好教育生态。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有违反“双减”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,可通过山东省“双减”随手拍平台进行投诉举报。“双减”随手拍平台二维码
来源:泰安教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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